喜相逢汽车以租代购,车辆已退回,合同终止后违规私自代扣银行卡资金,要求退款 本人与喜相逢融资租赁集团责任有限公司签订以租代购车辆租赁合同。 本人使用车辆10个月后,因车辆出现问题,已于2025年5月26日将车辆完整退还给该公司,完成退车交接,车辆早已不在本人控制、使用。退车当时双方存在违约金争议未协商一致,但租赁事实已经结束,本人不再产生每月租金1999义务。 在车辆退回一年之后,2026年8月15日该公司在没有取得我本人新的授权、没有法院判决文书的情况下,通过代扣通道从我个人银行卡私自划扣一个月车贷租金,金额:1999元。 旧的代扣授权,适用于正常用车交租金阶段;车辆收回、租赁事实终止后,企业无权继续使用旧代扣协议扣取资金。双方违约金纠纷,企业应当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不能直接私自划扣我银行卡存款,该扣款属于无依据扣款。 我已和企业沟通要求退回该笔被扣钱款,对方不予处理。 投诉诉求: 1. 责令被投诉企业全额退还违规代扣我的钱款共计1999元; 2. 要求企业永久关闭我名下所有银行卡针对该公司的代扣协议,禁止后续再次私自扣款; 3. 调解双方之间剩余的违约金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处理,不得私自划扣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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