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晚上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73号以租代购购车,首付交了12000元,租凭期限36个月,每个月还款3599元,2025年2月28日因家中老人生病,无法偿还费用,以跟喜相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协商,把车退回,把合同解除,违章已处理完,在无任何纠纷,2026年7月3日17:44分从原告银行卡内自动扣款1080元,没有扣款详情,退车的时候没有说明情况,时隔1年5个月从原告卡内扣款,不合实际情况,私自扣款,没有微信或者电话沟通,后期跟贵公司联系,说是2月份的租金费用没有给,但是原告2月1日20:06已支付3599元,扣款不合理,要求偿还原告1080元,并赔偿损失,导致现在银行卡不敢使用,如果后期走正常诉讼流程,要求所有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并赔偿原告损失,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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